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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希塔療癒詐欺訴訟|
2020 希塔療癒官方聲明 :
回應重點整理&中文摘要

本頁重點整理與中英對照內容,

摘錄自 2020 年希塔療癒創辦人 Vianna Stibal,

在希塔療癒官方網站釋出的官方聲明。

 

這份文件的性質是:當事人對事件的公開說明。

 

如果你正在試圖理解這起爭議,
這份文件也提供了可參照的不同觀點與視角。

希塔官方聲明.webp

(來源:希塔療癒官方網站)

(補充資訊:聲明全文之中文翻譯
by FB @ 從心歸靈 Karuna.LoveYouself)

NOTE:官方聲明內容反映當事人經驗、觀點與立場,非法院認定之事實。

重點內容
整理

官方聲明中主要重點整理

當事人說明:

案件定性與起源

維安娜強調這純粹是一場與學生的「民事契約糾紛」,而非刑事詐欺,

並聲稱案件起因於一群「前任」與競爭對手的惡意抹黑運動。

關於癌症診斷的爭議

她解釋法庭爭點不在於神是否治癒了她,而在於「診斷(diagnosis)」一詞的法律證明;她聲稱因年代久遠且原始醫師已故,導致舉證困難,而非她撒謊 。

憲法權利與宗教歧視

維安娜主張她在初審中遭遇了嚴重的宗教偏見與歧視,

認為法官與陪審團因其非主流信仰而對其不公,甚至禁止她在庭上提到「神治癒我」 。

上訴結果的詮釋

她宣稱在愛達荷州最高法院的上訴中「贏回了將近 90% 的案子」,並將其視為律師團隊的重大勝利,儘管她仍對剩餘的 10% 感到遺憾 。

對「博士學位」的初衷

她表示該「榮譽博士學位」最初是應學生要求,以「獎牌」形式表達愛與肯定,並非為了發布不實學位,事後也積極配合法令更改名稱 。

官方聲明:Vianna 回應重點摘錄

​以下摘要官方聲明中,當事人對訴訟爭議幾項重點的個人觀點。​

案件本質:否認詐欺與強調契約屬性

官方聲明 Pg.1;Pg. 2

"ThetaHealing nor I have ever been legally accused or taken to court over criminal fraud."(ThetaHealing 或我本人從未在法律上被指控或因刑事詐欺被帶上法庭。)

『ThetaHealing 或我本人從未在法律上被指控或因刑事詐欺被帶上法庭。ThetaHealing 實際上從未接受過審判。這種錯誤訊息被稱為「操弄(誤導訊息)」。然而,我確實曾因契約糾紛被起訴。我也曾多次因商標侵權(我為我們的商標而戰)而上法庭。 我還提起過一起誹謗訴訟,被告是那些誹謗 ThetaHealing 的人。 這起案件是我與一位學生之間的民事合約糾紛。 ⋯⋯ 我的兒子離婚了,然後和一位名叫 Raena 的女士再婚。這引發了一系列事件, 她的前夫、前男友,以及他的前妻,聯合起來發起了一場運動,旨在詆毀和抹黑ThetaHealing。 』

癌症診斷爭議:舉證責任與文字爭辯
官方聲明 Pg.1;Pg. 3
 

"The question was not whether I had cancer and God healed it, they wanted me to prove the word diagnosis."(問題不在於我是否患有癌症以及神治癒了它,他們是要我證明「診斷」這個詞。)

『法庭上提出了一個問題,即我是否有癌症診斷的證據。問題不在於我是否患有癌症以及神治癒了它,他們是要我證明「診斷」這個詞。儘管我提交了文件、X光片和專家證人,但案件的第一階段進展並不順利。 ⋯⋯ 可笑的是,我罹癌至今已近 20 年,早已過了訴訟時效。 所以,我本來就不該被起訴。 當初給我診斷的醫生已經去世了,我沒有他的病歷,但我有猶他大學的所有記錄,這些記錄與我寫的《ThetaHealing》和《On The Wings of Prayer》兩本書裡的內容完全一致。我有核磁共振成像和 X 光片,但我沒有治療方案,因為我從未去接受治療。 我保留了這些記錄,但任何形式的治療記錄或建議都已遺失。 我擁有的,是二十年前的所有檢查記錄,而且我一直保存著這些記錄。 我還有日記和證人。』

感受到法庭偏見:宗教與言論爭議
官方聲明 Pg.4;Pg. 5

"The judge... told me that I could not say in court, that God healed me that was contempt and hearsay."(法官……告訴我,我不能在法庭上說神治癒了我,那屬於蔑視法庭和傳聞證據。)

『我請了一位來自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醫生,我帶齊了我的病歷,還有一份記錄, 包括X光片、核磁共振成像、我的心臟衰竭記錄,這份記錄是我在義大利找到的,關於我昏迷的。 我把這些都翻譯了,我還帶了我的日記、我的書, 我以為我已經準備好了。 然而,就在開庭前,他們換了法官。 接替的法官是一位退休法官,他對靈媒、通靈者、形而上學以及所有其他宗教都懷有極大的仇恨。 ⋯⋯ 我說我相信神治癒了我,法官看著我並告訴我,我不能在法庭上說神治癒了我,那屬於蔑視法庭和傳聞證據。我告訴他我可以,這是我的權利,他對我大聲吼叫,如果我再說一次,我就會被判蔑視法庭⋯⋯他們拒絕見我提供的任何證人, 這些證人可以證明希塔療癒的有效性。 』

對最高法院判決的解讀:贏得 90%

官方說明 Pg.1 ;Pg. 7

"I went back and won 90% of the case."​(在該上訴中我贏回了案子的大約 90%)

『我當時並不知道這違反了我的憲法權利和第一修正案權利。我確實知道法院對我有偏見,所以我必須向愛達荷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,在該上訴中我贏回了案子的大約 90%。 …… 最終最高法院的裁決將大約 90% 的部分判還給我。對於我的律師來說,這是一場實際的勝利。但我仍然深受傷害,花了幾個小時進行心理建設,才重拾尊嚴。 』

原始資料索引(摘錄與中文翻譯)

提供目前網路上能夠找到的「第一手資料」與相關文件。⚠️ 不同資料的性質與證據力不同,請分別理解其證據力與角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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