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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永遠等不到道歉,那怎麼辦?關於原諒的一次體會


雨後燈光朦朧的中正紀念堂
原諒不是遺忘, 而是不讓它再次發生

十七年後再次走上中正紀念堂


真的很久沒有去兩廳院了。週五看完戲,本來約的小酌改期,便決定慢慢晃回家。


走到藍白色的紀念堂本人前面時,我想,上一次、也是唯一一次走上這個台階,應該是個 17 年前了吧。然後,不知為何,雖然有種莫名的強烈反感,同時也有種莫名的強烈衝動,想要走上去看看。


微微細雨算是停了,但地面與空氣中的濕度,讓燈光變得朦朦朧朧的。


為什麼改名成自由廣場很重要?


「大中至正」牌樓改成「自由廣場」的時候,我在英國唸書。


第一次離家這麼遠,好像才剛剛開始思考台灣主體性的問題(因為不斷被外國同學問到),但印象中,那時候我對這件事好像確實有一種蠢蠢的:「為什麼要改呢?有必要嗎?」


走上了階梯,這個建築的主體比我記得的要龐大許多。三層樓高,俯瞰兩廳院與整個廣場。


想想其實覺得很不可思議,我們的歷史。一個威權統治者一度如此地被崇拜,然後被用這麼大一片地、這麼唯我獨尊的設計,紀念了 27 年。


真的到後來才理解,改名其實是多麽有意義的一件事。


不是抹去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,而是攤在這裡讓所有人看見:竟然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。


如果有些事情永遠等不到道歉


只是這其實還沒有成為歷史。這還是現在進行式。


幾代人的記憶被改寫,歷史也還沒有完全被找回來——倒也不是要去說誰對誰錯,但誠實面對發生過的事,我們才能夠避免重演,不是嗎?


而我繞著藍白色的建築走著,突然想到另一件事:


如果有些事情永遠等不到道歉,那怎麼辦?


得到道歉是很重要的,因為我們才知道,對方確實理解了,不會再犯了。


但有時候確實是得不到道歉的(或者樂觀一點說,只是還沒等到道歉)。


那又該怎麼辦呢?總不能讓自己因為他人的沒有成長,而卡在痛苦之中吧?


原諒不是遺忘,理解不等於認同


我試著做原諒練習。送光送愛,希望他終究能理解自己造成了什麼。


或許可以這樣說:


原諒不是遺忘。原諒其實是我完整地明白了當時的狀況。


我理解自己當時為何無能為力(即使我對此很憤怒、很委屈);


我理解對方當時為何那麼做(即使我並不認同、也不諒解)。


然後因此很篤定地知道

——不論對方如何,我不會讓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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